2019. 01. 10
國歌與國歌法的感想(撰文:林冠良)
近日城中對《國歌法》立法有不少討論,擁護者義無反顧地支持,反對派也挖盡心思去詆毀。當對國家象徵的尊重被反對者說成執法者任意濫權的工具時,就知道甚麼叫別有用心,也反映香港的國民教育甚至通識常識的不足。這裏不去駁斥那些可笑的歪曲言論,反而想借這文和大家重温一些國民教育和通識知識。
世界上幾乎每一個國家都有國歌,國歌可以表現一個國家民族精神和人民意志,內容大致包括歌頌祖國大地、追求民族復興自由、民主、反映革命鬥爭、為元首君主歌功頌德、祈求上帝保佑國家民族等等。用來代表該國家的樂曲,也可用來歌頌、鼓勵、團結或凝聚人民,一般在莊嚴慶典和官方場合演奏來代表對國家和對場合的重視。
每個國家的國歌的內容風格各有不同,例如以色列的國歌《希望》記載極強的民族復興的願望、法國的《馬賽曲》充滿革命抗爭流血的字句。一般國家都是得一首國歌,但是丹麥有兩首法定的國歌,一首是1779年歌頌當時國王勇武的《國王克里斯蒂安》;另一首是1819年的民歌《 這是一個美麗的國度》,則讚美國家海洋大地。至於世上最早出現的國歌,是在1568年間寫成的荷蘭國歌《威廉頌 》共有15節,要播完整首需時15分鐘,所以一般場合都只會節錄播出,當中內容有句是「我一心忠於祖國直到我的生命告終。」聽到這句,反對派會否說荷蘭在洗國民的腦嗎?
原來世界上最長、歌詞最多的國歌不是荷蘭,而是希臘的國歌《自由頌》。這首國歌共有158段歌詞,記載希臘的歷史和神話故事,由頭唱到尾要花55分鐘,所以一般都是節錄1分鐘來演奏。而英國的《天佑女王》和日本的《君之代》的內容都是充滿了歌頌君主恩澤,祈求君主長壽、上天庇佑君主永遠統治的內容。追求民主政治的政客應該會對這些國歌憤然抗議吧。
每個國家的國歌內容和風格有其歷史、文化、民族和政治背景,是優是劣不宜直接比較和批評。就以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為例,是電影《風雲兒女》的主題歌,在1935年創作,由田漢作詞、聶耳作曲,時代背景是中華民族面臨侵略,在危亡的關頭而誕生,被稱為「中華民族解放的號角」,歌詞: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把我們的血肉築成我們新的長城!
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每個人被迫着發出最後的吼聲。
起來!起來!起來!
我們萬眾一心,
冒着敵人的砲火,前進!
冒着敵人的砲火,前進!
前進!前進、進!」
配合高昂振奮的音樂旋律,表達了人民對侵略者的憤恨和反抗精神,也體現了偉大的中華民族在被外敵壓迫侮辱時,迸發出勇敢、堅強、團結的英雄氣概。在隨後十多年間的抗日和解放抗戰中起着激勵中國人民的愛國主義精神的作用。在1949年開國大典中《義勇軍進行曲》在天安門廣場響起,從此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也代表了在抗日戰爭和建國過程中,為國家民族付出努力,甚至犧牲性命的先烈的精神。
香港的《國歌法》是針對一些蓄意不尊重國歌、侮辱國家象徵的人進行懲罰,也規定了演奏的場合,澄清了所謂「過緊馬路聽到國歌要企定定比車撞」的荒謬比喻。要說《國歌法》限制自由,不如說《國歌法》保護尊重自由的人。要問《國歌法》會否壓抑二次創作,不如問為甚麼要用國家尊嚴和象徵來做創作。自由和創作不是絕對和放任的,追求沒有任何規範的自由是幼稚和虛妄的,提倡這種自由的人一是在欺騙人,一是根本不明白甚麼是自由。《國歌法》的社會討論不單止是國民教育的好機會,也是對一些所謂「普世價值」檢視和學習的好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