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07. 31

标准工时问卷调查


  文专总会于6月至7月期间透过问卷调查方式,进行「标准工时问卷调查」收集会员对标准工时的意见,成功访问517人;并于7月23日于「标准工时委员会公众参与及谘询:大型谘询会」上反映会员意见。重点结果如下:

 

长工时,频加班

1.五成受访者每週工作时数高达46小时或以上,当中更有60.4%受访者每週需要工作时数更多于49小时或以上。

2.接近7成(68%)受访者表示现时工作需要加班。

3.需要加班人士当中,有约7成人(68.9%)每週加班三日或以上,当中需加班5天或以上人士有57.4%。

 

收工」无期,无偿加班

1.每日加班少于1小时人士仅佔17.5%,五成人加班1至2小时,而每日加班多于2小时以上的佔33.2%。

2.346名受访者中高达81.6%人士表示现时加班后沒有任何形式补偿;以补假形式作补偿佔13.6%;仅有16位受访者表示加班后获得以时薪1.5倍或以时薪1倍作补偿。

3.九成七(96.5%)受访者贊成加班后应有补偿,三成二(32.2%)人士期望能以时薪1.5倍作补偿,二成二受访者期望能以补假形式作补偿,近二成(19.1%)受访人士表示贊成加班后应以时薪1倍作补偿,贊成以时薪2倍或2倍或以上作补偿的人士分別为14.7%及7.9%。

 

理想工时,立法莫迟

1.43%的受访人士觉得现时每週工作时数不可接受

2.近八成(79.1%)受访人士理想中的每週工作时数为42小时或以下, 期望工作时数少于40小时的为32.9%,仅4.3%受访者愿意每週工作46小时或以上。

3.87.6%受访人士贊成立法规管标准工时。

 

总结:

是次调查中,近7成受访者须要加班,而每週加班5天以上的有五成七,工作时间长的同时只能减少其他的私人时间,如进修、与家人相处、休息、消闲时间等等,严重影响个人及家人健康。文专总会提倡「工作与生活平衡」,鼓励会员除了着重工作外,也应要注重休息、家庭生活及娱乐以达致「工作与生活平衡」,这样,僱员才会有健康、家庭才会和睦、社会才会和谐。

  僱员牺牲自己进修、休息及与家人相处时间超时工作,理应获得补偿,但现实情况是大多数僱员加班沒有任何形式的补偿。僱主不应该剥削员工私人时间,让他们无偿加班。因此,文专总会十分支持标准工时应尽快立法,以使本港僱员能够做到「工作与生活平衡」。

 

文专总会就标准工时的立法建议如下︰

1.政府必须尽快确立标准工时立法。

2.每周标准工作时间为40小时。

3.超时工作「补水」应不少于1.5倍或以假期作出补偿,僱员有权选择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