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11. 15
「地區嘉年華」花絮 香港文職及專業人員總會九龍東地區幹事會在2010年11月7日(星期日)於藍田邨羽毛球場舉辦的《賀國慶動感嘉年華2010》參與了其中一個名為「伶牙俐齒講得唱得」的攤位, 此遊戲玩法是以唱童謠為主。幾位積極參與的幹事歐陽長富先生、卜玉燕小姐及韓楚珊小姐,與當區參與活動的居民唱成一片,場面相當熱鬧。
2010. 09. 29
口金包DIY 「口金包」是日本的譯名,亦是在台灣及日本都非常流行自製的可愛小包包,完成這個工作坊後,大家都可以擁有屬於自己的二片口金包。 日期﹕2010年 10月29日(星期五) 時間﹕晚上7時-9時30分 地點﹕本會會所(尖沙咀漆咸道南111-113號美華閣2樓) 費用﹕$70(會員)、$90(非會員) 費用包括布料、8cm口金、鋪綿、紙樣、線、針 名額﹕15人 備註﹕自己帶針線、大頭針、小剪刀和畫布筆/鉛筆 報名及查詢電話: 23842026 (請於報名後, 3日內付款, 否則本會有權取消登記, 而不另作通知。) 繳費方法如下: 1. 將費用存入本會中國銀行戶口﹕012-705-1-000555-7,再將入數紙連同姓名、聯絡電話、參加活動名稱傳真致本會(Fax: 2385 3344) 2. 寄支票到本會(地址﹕尖沙咀漆咸道南111-113號美華閣2樓),支票抬頭﹕香港文職及專業人員總會 3. 到本會(地址﹕尖沙咀漆咸道南111-113號美華閣2樓)繳交
2010. 09. 25
香港雀鳥拍攝技巧講座 香港野生雀鳥有500多種,約佔中國鳥種數目的38%,無論在樹上棲息的還是水中覓食的鳥兒,都是豐富的攝影題材。拍攝雀鳥,不單思考和身手敏捷,還要有適當器材,才能有理想的效果。如何掌握雀鳥拍攝呢?為此,本會有幸邀得業餘攝影家 – 余國強先生擔任此次講者。余先生自1979年開始,一直醉心攝影,由黑白到彩色,由業餘到商業,涉獵動、靜等多類題材及不同環境,甚至黑房技術。2000年,余先生專注於某些特定題材創作,其中對大自然景象產生莫大興趣,再次投入鑽研蟲鳥花草生態攝影,更經常到不同類型團體分享攝影知識。余先生也是皇家攝影學會會員、美國攝影學會會員、英國皇家昆蟲學會會員、美國昆蟲學會會員。 講授內容: 1.數碼相機的選擇 2.鏡頭的選擇 3.配件與輔助工具 4.雀鳥種類和習性 5.拍攝基礎技巧 6.雀鳥拍攝守則 主辦單位:青年事務委員會及九龍西幹事會合辦 活動名稱: 生態篇 - 香港雀鳥拍攝技巧講座 日期:2010年9月25日(星期六) 時間:晚上7時30分 ~ 9時30分 地點:九龍尖沙咀漆咸道南111-113號美華閣2樓 費用:會員$30 非會員$40 名額:30人 報名及查詢電話: 23842026 (請於報名後, 3日內付款, 否則本會有權取消登記, 而不另作通知。) 繳費方法如下﹕ 1. 將費用存入本會中國銀行戶口﹕012-705-1-000555-7,再將入數紙連同姓名、聯絡電話、參加活動名稱傳真致本會(Fax: 2385 3344) 寄支票到本會(地址﹕尖沙咀漆咸道南111-113號美華閣2樓),支票抬頭﹕香港文職及專業人員總會 到本會(地址﹕尖沙咀漆咸道南111-113號美華閣2樓)繳交
2010. 08. 22
港島廚神爭霸戰2010 通過比拼廚藝增進交流聯繫文專總會會員,讓會員着暑期舉辦親子活動,表彰孝道美德、關愛互信。 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 親子組—每組最少一人為文專總會會員 —每組最少2人,最多3人 —參賽成員年齡須為8歲以上,60歲以下 —參賽隊伍須由直系親屬共同組成 公開組—每組最少一人為文專總會會員 —每組最少2人,最多3人 —參賽成員年齡須為8歲以上,60歲以下 —參賽隊伍可由直系親屬或親友共同組成 比賽形式: 初步遴選—大會評審將依據參賽者於申請表填寫的比賽菜式資料作出評分,分別於兩個組別各挑選6組最高分的隊伍進入決賽,入圍人士將由專人個別通知。 決賽—決賽為期一天,以實務操作形式進行。 —決賽上須烹調大會指定及自選菜式各一,大會指定之菜式為以雞為食材烹調之菜式 報名辦法: 參加者將填妥的報名表遞交或寄往: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51-155號兆英商業大廈1樓 「文專總港島廚神爭霸戰2010」賽務組收 獲選入圍的參加者將收到書面通知及參賽編號。 報名表可於本會辦事處索取,地址: 九龍尖沙咀漆咸道南111-113號美華閣二樓 電話:23842026 傳真:23853344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51-155號兆英商業大廈1樓 電話:25414898 傳真:25414515 截止報名日期: 2010年8月9日(星期一) 決賽日期、時間及地點: 日期:2010年8月22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1時至6時 地點:旺角通菜街189號永輝大廈三樓(飲食業總工會) 獎項: 每組設冠、亞、季軍各一名 獎品豐富 報名費用:每組港幣$150(其中$100會作為材料費退回) 查詢電話:25414898 大會比賽規則: 1. 主辦機構有權拒絕任何不遵守或不符合大會規則及比賽細則內各項內容的人士比賽。 2. 參賽者在任何時間均不能向評判團及主辦機構負責人進行游說活動。 3. 主辦機構將提供合理的保安設施,然而任何材料、物品、碗碟或私人物品若有遺失或損壞,不論是在比賽或頒獎典禮時發生,主辦機構概不負責。 4. 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刪改或增補任何規則。主辦機構對各項規則擁有絕對的詮釋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5. 主辦機構對比賽結果擁有最後決定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6. 比賽要求每位參賽者使用比賽場地內提供的常規廚具、餐具為基本烹飪設備。 7. 比賽場地的爐灶位置將由主辦機構以抽籤方式決定,參賽者不得異議。 比賽細則: 1. 決賽當日,參賽者須選用大會指定或獲批准自備的食材烹調,並在指定的比賽時間內完成兩份(一份大會指定、一份自選)各6人份量之烹調菜式,即於35至45分鐘之內完成,順參賽編號順序供評判團品嚐。 2. 參賽者須於指定之出菜時間完成供評判團品嚐之份量,早於大會規定時間完成亦不會提早供評判團品嚐。 3. 烹調大會指定菜式必須使用由大會提供的食材,參賽者不得異議。一般情況下,參賽者不會獲發額外食物材料。 4. 參賽者提交報名表時須申報自備材料,由大會批准後方可使用。所有於截止報名日期後遞交之申請表均不會受理。 5. 所有參賽材料必須於大會指定之比賽場地及時間內準備及完成烹調。若參賽者自行攜帶未經批准之事前已準備、半製成或烹調好之材料或醬料參賽,評判團有最終決定權把其參加資格取消。大會將委派專人監控取用材料及配料的份量,避免浪費,違例者將被扣分。 6. 參賽者必須以報名參賽的菜式比賽,菜譜內容、食材及調味份量必須清楚列明,所有於截止報名日期(即2010年8月9日)後申請更改菜譜內容將不獲受理。 7. 烹調好的食物須盛載於大會提供的盛器上。
2010. 08. 11
建築物管理條例淺談. 過去大廈管理問題一直依賴大廈公共契約為管治大廈之權力來源,而一般公共契約由發展商草擬,未必會全面照顧小業主之權益,加上大廈樓齡增加,大廈維修及改善問題更加複雜,因此本會特別舉辦此講座,對一些建築物管理條例作簡單解說。 主辦單位:文專總會九龍西幹事會主辦 日期:2010年8月11日(星期三) 地點:九龍土瓜灣馬頭涌道50號2樓 (九龍城地區服務處) 時間:晚上7時30分至9時30分 講者:吳麗清女士 費用:免費 名額:40人 報名及查詢電話:23842026(文專總會)
2010. 08. 09
港島廚神爭霸戰2010 通過比拼廚藝增進交流聯繫文專總會會員,讓會員藉著暑期舉辦親子活動,表彰孝道美德、關愛互信。 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 親子組—每組最少一人為文專總會會員 —每組最少2人,最多3人 —參賽成員年齡須為8歲以上,60歲以下 —參賽隊伍須由直系親屬共同組成 公開組—每組最少一人為文專總會會員 —每組最少2人,最多3人 —參賽成員年齡須為8歲以上,60歲以下 —參賽隊伍可由直系親屬或親友共同組成 比賽形式: 初步遴選—大會評審將依據參賽者於申請表填寫的比賽菜式資料作出評分,分別於兩個組別各挑選6組最高分的隊伍進入決賽,入圍人士將由專人個別通知。 決賽—決賽為期一天,以實務操作形式進行。 —決賽上須烹調大會指定及自選菜式各一,大會指定之菜式為以雞為食材烹調之菜式 報名辦法: 參加者將填妥的報名表遞交或寄往: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51-155號兆英商業大廈1樓 「文專總港島廚神爭霸戰2010」賽務組收 獲選入圍的參加者將收到書面通知及參賽編號。 報名表可於本會辦事處索取,地址: 九龍尖沙咀漆咸道南111-113號美華閣二樓 電話:23842026 傳真:23853344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51-155號兆英商業大廈1樓 電話:25414898 傳真:25414515 截止報名日期: 2010年8月9日(星期一) 決賽日期、時間及地點: 日期:2010年8月22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1時至6時 地點:旺角通菜街189號永輝大廈三樓(飲食業總工會) 獎項: 每組設冠、亞、季軍各一名 獎品豐富 報名費用:每組港幣$150(其中$100會作為材料費退回) 查詢電話:25414898 大會比賽規則: 1. 主辦機構有權拒絕任何不遵守或不符合大會規則及比賽細則內各項內容的人士比賽。 2. 參賽者在任何時間均不能向評判團及主辦機構負責人進行游說活動。 3. 主辦機構將提供合理的保安設施,然而任何材料、物品、碗碟或私人物品若有遺失或損壞,不論是在比賽或頒獎典禮時發生,主辦機構概不負責。 4. 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刪改或增補任何規則。主辦機構對各項規則擁有絕對的詮釋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5. 主辦機構對比賽結果擁有最後決定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6. 比賽要求每位參賽者使用比賽場地內提供的常規廚具、餐具為基本烹飪設備。 7. 比賽場地的爐灶位置將由主辦機構以抽籤方式決定,參賽者不得異議。 比賽細則: 1. 決賽當日,參賽者須選用大會指定或獲批准自備的食材烹調,並在指定的比賽時間內完成兩份(一份大會指定、一份自選)各6人份量之烹調菜式,即於35至45分鐘之內完成,順參賽編號順序供評判團品嚐。 2. 參賽者須於指定之出菜時間完成供評判團品嚐之份量,早於大會規定時間完成亦不會提早供評判團品嚐。 3. 烹調大會指定菜式必須使用由大會提供的食材,參賽者不得異議。一般情況下,參賽者不會獲發額外食物材料。 4. 參賽者提交報名表時須申報自備材料,由大會批准後方可使用。所有於截止報名日期後遞交之申請表均不會受理。 5. 所有參賽材料必須於大會指定之比賽場地及時間內準備及完成烹調。若參賽者自行攜帶未經批准之事前已準備、半製成或烹調好之材料或醬料參賽,評判團有最終決定權把其參加資格取消。大會將委派專人監控取用材料及配料的份量,避免浪費,違例者將被扣分。 6. 參賽者必須以報名參賽的菜式比賽,菜譜內容、食材及調味份量必須清楚列明,所有於截止報名日期(即2010年8月9日)後申請更改菜譜內容將不獲受理。 7. 烹調好的食物須盛載於大會提供的盛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