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05. 27

薪酬明加实减 工作生活失衡


  香港文职及专业人员总会(下称文专总会)根据2014年11月所做的薪酬问卷调查,加上当时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因素,建议僱主于2015年向所有僱员加薪7-8%,并按公司情况发放奖金。今年4月至5月期间,文专总会进行了“ 2015会员薪酬及工作与生活平衡调查”,以了解会员的薪酬获得调整的情况,以及希望了解资讯科技(如Line, WeChat, WhatsApp等) 在工作层面上,对会员生活平衡的影响。

  是次调查共收回409份有效问卷,受访者中有72.1%为女性,27.9%为男性;年龄层主要集中在20-29岁(23.7%)、30-39岁(32.8%)及40-49岁(24.4%);行业方面则较多为一般文职(42.4%)、教育(18.1%)及会计(8.1%)。

加薪不足 名加实减

  问卷调查发现,超过四成人士在2015年遭到冻薪或减薪(34.5%遭冻薪,5.9%遭减薪),情况令人忧虑。仅9.8%受访者达到加薪7%或以上的幅度。香港通胀持续,政府的统计数字显示:2015年首季所录得的通胀率为4.4%。86.1%受访者认为今年的薪酬调整未能追上通胀。是次调查中,加薪幅度大于5%或以上的人士,仅佔总受访者的16.4%,换言之,近八成四打工仔(即所有加薪幅度未达到5%或以上人士)正面对名加实减的处境,文专总会对此表示非常失望!

 

科技越先进 工作无停顿

  现今科技发达,收发工作上的讯息已不再局限于办公室内,一机在手,随时随地变身流动办公室!98.5%受访者有使用已安装通讯软件应用程式的电子产品(包括智能电话、平板电脑等)。93.6%受访者曾于工余时间收到有关工作的讯息,更有24.4%受访者经常在工余时间收到有关工作的讯息,情况严重。约六成五受访者在工余时,透过通讯应用程式收到有关工作的讯息;透过电话、短讯及电邮收到有关工作的讯息分別佔总受访者的39.9%、37.7%及12%。近九成受访者曾在工余时间透过通讯软件应用程式处理工作事务,20%受访者需经常透过通讯软件应用程式处理工作事务,39.4%受访者偶尔需透过通讯软件应用程式处理工作事务。

 

工余工作感压力 工作生活难平衡

  调查显示,超过五成的受访者不乐意在工余时间处理工作事务,非常不乐意或不乐意的比率分別为19.1%及34.5%,仅16.9%受访者乐意或非常乐意于工余时间处理工作事务。纵使打工仔多么不乐意在工余时间处理工作事务,但当工余时间收到有关工作的讯息,仍会“拍硬档”犠牲自己的私人时间处理公事。近八成受访者会按事情的重要性,选择性处理在工余时间,收到有关工作的讯息;更有16.6%人士会即时处理,严重影响工作与生活平衡!

  资讯科技应用在工作上,除了让僱员随时随地变成流动办公外,更导至僱员在工余时间仍要承受额外的压力。完完全全破坏工作与生活平衡!65.1%受访者认同在工余时间,收到有关工作的讯息会造成额外的压力。非常同意及同意在工余时间收到有关工作的讯息会造成额外的压力的人士分別佔总受访者的26.2%及38.9%。除此以外,对于僱主透过通讯软件在工余时间沟通工作上的安排,普遍受访者的感受都相当负面:侵佔私人时间(69.4%)、烦厌(34.7%)、无助(17.6%),长远而言,可能会影响僱员对公司的归属感。

  调查显示,66%受访者同意把工余时间工作、处理工作事务纳入工作时数,当中有45.2%表示非常同意,只有7.8%受访者表示不同意,而表示非常不同意的只有1.7%。80.7%受访者贊成就标准工时立法,而反对人士只有12.7%。

 

总结 
  是次薪酬问卷调查中,发现仍有大部份僱员在经济好景的情况下,遭到僱主减薪或冻薪。而即使加薪,也只是名加实减,难抗通胀,打工仔的日常生活更显百上加斤!科技的发展更让僱主变得“无所不在”,入侵到僱员的私人时间,造成额外的工作压力,僱员更无奈、被迫接受以牺牲家庭、健康、进修、社交等时间来换取工作,以至工作与生活难以平衡。

  本港僱主可借鑑一些西方国家致力推动工作与生活平衡:早在2011年底,大众汽车公司便已规定在夜间关闭电邮推送功能,以避免让德国员工在下班后仍受到黑莓设备推送邮件(pushmail)的骚扰。《南德意志日报》(Sueddeutsche Zeitung)于2013年8月更报导:德国劳工部已下令禁止企业管理人员在工作时间以外给员工打电话或发送电邮,除非有紧急情况发生,这一措施旨在防止员工由于不断随传随到而承受过度压力。该报引用官方指南称,员工为防止“自我剥削”而在下班以后关掉电话或漏接资讯的行为不应受到处罚。

文专总会犟烈向政府及全港大小僱主建议︰

    • 僱主应向僱员加薪7-8%,多与僱员分享经济成果,以让加薪幅度能抗击通胀。
    • 僱主应尊重及体谅僱员,避免于工余时间向僱员发送任何有关工作的讯息,让僱员工作与生活平衡。
    • 僱员如未能在工余时间处理公务,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处罚。
    • 政府应儘快就标准工时立法,每週工作时数为40小时。
    • 超时工作补薪应为平均时薪的1.5倍,以补偿僱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