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8. 15
「从政治纷扰中修补亲友关係」系列 二:求同存异 互相尊重(撰文:林冠良)
经常说要求同存异和互相尊重,但做起来并不简单,正如心理学家弗洛姆说:「现代人在幻觉下生活,他自以为他了解他所想要的东西,而实际上他所想要的是他人所希望他要的东西。」年青人在心理发展阶段,特別是在反叛期,会怀疑甚至反抗威权,很受朋友、传媒的影响,在群众的压力下容易令人迷失自我。这时犟硬地指出是非对错与他争辩,容易造成对立,既伤和气又徒劳无功。
在讨论有争议的议题时可先找出大家相同的地方,例如大家都是追求公义、相信道理、伤害別人是不道德、被伤害的人会痛、家人会伤心、为香港好等等。
有些朋友对社会事件的推论有谬误或受歪曲的资讯误导,例如「冲击是因为政府官迫民反」、「是警察策略引诱学生前进」、「游行表达不是暴动」等等。这情况可以用先聆听方法,之后表达同意一些共通的地方。例如「大家都见到游行中大部分示威者都是和平表达,他们当然不是暴徒,而事实上在游行结束后真是有班人使用暴力冲击。」、「同意政府的确有很多措施不足例如住屋、协助年青人就业、医疗……,我都是受害者,我相信有解决问题的方法」等等。另外可定些大家同意的规则,例如在家吃饭时不谈政治、大家说话时不单单打打、不指桑骂槐等等。
听取意见不代表一定要接受,理解对方也不一定要全部依循对方,就算接受对方的动机是良善或对社会问题的热情,也不一定要按对方的意见改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缐和原则,虽然很多事件都沒有绝对,但判断是非和某行为是否道德,总要跟随一些大原则,极端的相对主义会流于虚妄,令人更不知所措。
年青人很想自己的想法可以实现,所以在听到他们的意见后沒有被採纳,可能会反驳「听完又唔做,听来做甚么?」这正是民主文明的规范,大家公平发表意见,在较全面的听取各种声音立场后才做决定。在多元社会,相信沒有一项政策或方案能满足所有人,要明白个人可以有別于大众的立场,而决策机关要寻求利益最大和伤害最少的方案,这也是文明民主社会的求同存异互相尊重,而不是要依对方的意愿就叫民主。
求同存异,是在双方有分歧时保持关係的一种方法,而尊重对方则是大原则,席勒说「不尊重別人的人,別人也不会尊重他」所以包容也是基于尊重,表示尊重不等于示弱,正如弗洛姆说「尊重生命,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生命,是生命进程中的伴随物,也是心理健康的一个条件」,所以请对方尊重都是为他着想为他好,持续的不尊重影响心理健康。